一、受理举报范围
1.受理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;
2.依法应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;
3.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。
二、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三、根据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“原则,不属于”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受理范围内的举报,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,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。
四、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对于实名举报的,我们在保密的同时,会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。
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督举报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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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430013
电话:83919202,83919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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